暴動重審|23歲女生暴動脫罪發還重審 辯方透露將上訴至終審11.28再訊
社會
撰文: 梁錦麟
發布時間: 2024/08/01 18:53
最後更新: 2024/08/01 19:34
23歲女生涉於2019年8月31日,在灣仔軒尼詩道參與暴動,以及管有鐳射筆,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脫,律政司其後以案件呈述方式申請上訴,上訴庭裁定得直,將案件發還重審,案件今(1日)於區域法院提訊。辯方指,已提出動議通知書,上訴至終審法院,故希望將案件押後以待決定。控方不反對押後,法官聽罷陳詞後,將案件押後至11月28日再訊,其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被告湯嘉欣(23歲,學生),被控1項暴動罪。控罪指,湯於2019年8月31日,在灣仔菲林明道與天樂里之間的軒尼詩道一帶參與暴動。
辯方指,本案為上訴庭發還重審的案件,辯方已提出動議通知書,上訴至終審法院,故希望將案件押後半年,以待上訴庭作出決定。控方不反對押後,但建議將時間縮短至4個月。法官聽罷陳詞後,將案件押後至11月28日再訊,其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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